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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新闻

银隆案大股东方回应:利益侵占系挂帐 格力各方知情

2019/4/26 8:29:00

出品|网易清流工作室

作者|封聪颖

编辑|赵妍

4月25日,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布诉大股东“七宗罪”最新进展。

银隆新能源在公告中表示,相关刑事案件已于2018年11月8日正式立案侦查,并证实大股东魏银仓目前身处美国的传言。

网易清流工作室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魏银仓的一致行动人、银隆新能源董事孙国华已于3月28日被刑拘,三起民事案件在上周召开了庭前会议,将于近期正式开庭审理。

银隆新能源此次提起的刑事控告和民事诉讼共计七起,包括控诉大股东孙国华、魏银仓等骗取政府财政补贴资金1.1亿元、冒领补偿款1.5亿元、采购设备虚增价款2.6亿元、虚构1.7亿元工程款的建设合同、同一专利重复转让、债务抵销和货款无法收回给公司带来的利益损失,涉诉金额超过10亿元。

网易清流工作室注意到,这七起控告和诉讼涉及的事项主要发生2013到2016年间,即格力电器(000651.SZ)意欲收购银隆新能源之前。

彼时格力电器为了收购银隆新能源,在2016年年初委托中介机构对银隆新能源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于2016年8月19日公开披露了一份《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代表魏银仓、孙国华的大股东银隆集团方面人士向网易清流工作室提供了一份《魏银仓、孙国华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的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该份文件显示参与论证专家包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鸣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奋飞。该份文件载有前述五位专家姓名的签名页。

网易清流工作室注意到,上述文件内容涉及,银隆新能源所指控的罪名中,有四项是与银隆新能源和孙国华、魏银仓等关联方应收款挂账的事实相关描述,包括控告孙国华、魏银仓等人冒领公司补偿款1.5亿元、采购设备虚增价款2.6亿元、虚构1.7亿元工程款的建设合同三起刑事诉讼和一起债务抵销的民事诉讼。

包括上述专家论证意见书在内,大股东银隆集团方面的人士认为,格力电器、董明珠以及银隆新能源各股东对孙国华、银隆集团账上应收账款系属“挂账”科目的性质是知悉的。

2016年9月23日,格力电器发布《格力电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向社会公众公告并购事项,在上述公告中已专门说明了银隆新能源对关联方应收款挂账的形成原因、清理的过程及结果。

网易清流工作室查阅上述公告,发现的确存在与孙国华、魏银仓等人有关应收账款方面信息的披露。

上述公告第676、677页解释,魏银仓前期自行投入资金所形成的研发成果在银隆新能源成立后无偿其占有及使用,因后续偿还前期研发投入所筹集资金的需要,魏银仓暂从标的公司借支了部分款项,具体通过银通投资集团或孙国华等账户支付,形成对该等单位的其他应收款挂账。截至2016年6月30日,上述款项已经基本清理完毕。

网易清流工作室从北京威诺律师务所证券律师杨兆全律师处了解到,如果审计报告对应该查清的问题出现重大疏漏,比如有未能审计出来的重大债务或者产权有重大瑕疵,导致收购中止或失败,审计机构要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在上述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披露后不久,同年12月,格力电器股东大会否决了董明珠拟以130亿元收购银隆新能源100%股权的议案。随后,董明珠以个人名义,联手王健林的万达集团、刘强东的宿迁涵邦投资公司等增资30亿元入主银隆新能源。但董明珠入主以来,银隆新能源负面新闻不断。

除了上述格力电器收购银隆新能源曾披露审计报告外,网易清流工作室独家获悉,在本次银隆新能源诉大股东“七宗罪”期间,在核对证据原件和庭前会议阶段,银隆新能源方面曾撤回作为证据提交的一份2016年公司审计报告,理由是该份审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作废,并且审计机构已经重新做出新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两份审计报告的内容有何不同,是否会对案情造成影响暂时未知。

截止发稿,网易清流工作室未能获得银隆新能源方面对上述“挂帐”说法的回应。银隆新能源总裁赖信华、董秘李志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网易清流工作室(微信号:wangyiqingliu)出品,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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