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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新闻

三项惠企利民政策延续:1%失业保险费率延至2025年底

2024/5/7 13:21:00

长江商报奔腾新闻记者李璟

5月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消息,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简称),推出一揽子阶段性、组合式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举措,助力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通知》明确延续实施3项惠企利民政策举措。

在减负担方面,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至2025年底。

在稳岗位方面,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至2024年底,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不超过30%;资金用途由现行四项稳定就业岗位支出扩大至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在提技能方面,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保年限并拓宽受益范围至2024年底,对参保缴费满1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长江商报奔腾新闻记者注意到,本次《通知》明确推出一揽子阶段性、组合式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举措,将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至2025年底,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至2024年底。

今年以来,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以及稳就业相关政策持续显效,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为5.2%,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为5.0%,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均值0.2个百分点。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这些政策主要是为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实施稳岗返还政策方面,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不超过30%;资金用途由现行四项稳定就业岗位支出扩大至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此外,人社部门将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至2024年底。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人社部指出,下步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支持稳岗扩岗,同时,着力拓宽就业渠道,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针对重点群体,人社部门将强化促进青年就业政策举措等,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强化脱贫人口等农民工就业支持,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